蘇軾:我的友情有邊界
“蘇門六君子”之一的李方叔(1059年—1109年),名廌(zhì),華州(今陜西華縣)人。他比蘇軾小22歲,年輕時與蘇軾相識后,便自稱“門人”,尊稱蘇軾為“蘇公”。蘇軾愛才惜才,對李方叔的才學非常賞識,時時予以點撥;對他的生活也非常關心,常常慷慨相助。
不過,有意思的是,對于李方叔“越過邊界”的請求,蘇軾總是堅定拒絕,并及時加以勸誡。這種邊界感,非但沒有影響兩人的友情,反而讓兩人成為一生的師友。
相勉于道可以,相引于利不可
李方叔能結識蘇軾,要感謝自己的父親李惇。李惇,字憲仲,“賢而有文”,人品和文學都很不錯。1057年,他與蘇軾同榜中進士,有同年之誼。不過,李惇未及做官,中第后八年就去世了,留下六歲的兒子李方叔。
雖然沒有了父親的關愛和督促,有志氣的李方叔仍然勤奮讀書,“以學問稱鄉里”。他早就聽說,自己的父親有位文章甲天下的同學,姓蘇名軾。苦讀多年,到了參加科舉考試的年齡,李方叔盼望有名家能評點一下自己的文章,一方面提高自己的學問,一方面也結識貴人,以作引薦。
蘇軾當時謫居黃州,相距遙遠,1081年冬天,剛過二十歲的李方叔背上自己文章詩賦,一路跋涉,從家鄉來到了黃州。
在古代,科舉“同年”是非常不一般的關系,蘇軾對同學的孩子,自然另眼相看。據《宋史》,蘇軾熱情接待了這位年輕人,與其促膝長談。聊到已經去世的老同學,蘇軾唏噓不已。但當他打開李方叔帶來的文章,瀏覽一番后,又高興起來。他撫著李方叔的背說:“你的文章,意境開闊,暢快淋漓,有飛沙走石之勢。將來,你的才學必然萬人莫敵。”
這次會面,李方叔得到了大文豪蘇軾的認可,成了蘇門的學生。但相聚的時光短暫,辭別老師返回故鄉后,更多的時候,李方叔只能通過書信向老師請教。
蘇軾也不遺余力地幫助他的學業。一是勉勵他刻苦攻讀。蘇軾希望他合理分配時間:暑熱之天,平時要閉門著述,得閑時再與其他文人唱和談論,既享受讀書作文的樂趣,又能快速提高。李方叔寄來的文章,蘇軾閱讀后也加以鼓勵:“豐容雋壯,甚可貴也。有文如此,何憂不達?”二是為他介紹學友,以資切磋。蘇軾得知李方叔可能參加當屆秋試,在祝愿他順利過關的同時,又告訴他:“我的侄婿王子立,近日由黃州往彭城去。明年或許能和你在考場中相見。此人品德、學問皆有過人處,你可以與他交流學業。”三是向朋友推薦他的文章,提高知名度。蘇軾認為自己與李方叔相知已久,有義務讓文壇的朋友們也了解這位年輕人的才華。蘇軾在信中推介李方叔:“筆勢瀾翻,已有漂砂走石之勢,常識之否?”還向朋友展示李方叔的文章,毫不吝惜贊言之辭。
這些都是學問上的幫助,蘇軾認為是與李方叔“相勉于道”。但當李方叔請托蘇軾為其引薦高官顯貴,以獲得科舉、仕途上的捷徑時。蘇軾當即回絕,表示自己絕不能“相引于利”。
蘇軾以前輩的語氣告誡他:“你的文章不錯,現在應該做的是安貧守道,不斷長進自己的品德和學業。至于富貴,豈是我蘇軾的綿薄之力所能辦到的。”末了又說:“我說的是實話,你現在不能接受,以后也當理解我的苦心。(鄙言拙直,久乃信爾)”
雖然屢加勸告,但年輕氣盛、急于獲取功名的李方叔一時不能理解。在這位學子看來,蘇軾名冠天下,向有權勢的人推薦我,不就是動動嘴的事嗎?所以,他后來多次寫信給蘇軾,甚至流露出怨望之意。
蘇軾可不慣著他。他寫了一封態度嚴肅的長信《與李方叔書》,義正詞嚴地表達了自己“實至則名隨之,非力致也”的觀點。首先,你的文章不錯,但并非無可挑剔。比如《兵鑒》,讀至終篇,也不知道你在說什么,今后繼續努力;其次,要做既有才學,也有道德的君子。人才不會被埋沒,機緣合適,自然能夠成名,刻意追求則欲速不達;而且,我這個人從來不獨立推薦后輩,只有大家一致認可的才俊,我才會聯名引薦。比如陳師道,在京師多年,很少主動結識貴人。中丞傅欽之、侍郎孫莘老覺得此人難得,于是和我共同推薦,他這才得了一個官。蘇軾最后說:“官位爵祿,只有皇帝才能予取予奪。即便貴如丞相,也不敢對誰打包票,何況人微言輕的我呢。”
對年輕人,不能一味否定。批評了李方叔后,蘇軾仍不忘激勵一番:“我的朋友秦少游最近寫信來,說你的文章越發好了。圣明的君主招攬人才還來不及呢,怎么會丟棄不顧呢?你一定要信道自守,功名一定會不求自至。”
求引薦不成,李方叔還曾向蘇軾求字。蘇軾知道他不過是想在眾人面前自抬身價,因此沒有答應:“天氣熱,我既不飲酒,所以也很少寫字。偶爾寫一兩幅,也很快就被別人拿走了。我不希望你也搜求名人字畫。”
捐資出力可以,寫文相諛不可
話說李方叔從黃州回到家鄉,刻苦攻讀之余,另一件事情浮上他的心頭。因為家境清貧,他的祖母、父親、母親、前母去世后,都沒來得及安葬。李方叔認為這是不孝,但自己的積蓄又不夠,于是多方求助,想盡快完成這件大事。他又一次想到了蘇軾。
此時,李方叔在陽翟(今河南禹州),而蘇軾在南京(今河南商丘),距離不算遠。李方叔登門拜訪蘇軾,訴說了自己的窘境。蘇軾是個有同情心的人,朋友有困難時絕不會袖手旁觀。正好,不久前一位老朋友贈給自己絹十匹、絲百兩(宋代,絹和絲是硬通貨),以備將來到宜興養老之用。蘇軾當即把這些物品轉贈給李方叔,說:“這是一位仁義之人送給我的,你拿去變賣,應該能幫助你完成夙愿。你文采閃耀,氣節不凡,將來必能有所作為!”后來,蘇軾還贈送李方叔良馬一匹,為了方便他出售,還特意寫了《贈李方叔賜馬券》:“李方叔未有馬,故以贈之。又恐方叔別獲嘉馬,不免賣此,故為出公據。”都是慷慨資助的證據。
除了捐資,蘇軾還以文字相助。他應李方叔的請求,為其父李惇的喪事寫了《李憲仲哀詞》:“念我同年生,意長日月短……推衣助孝子,一溉滋湯旱。”交與李方叔帶回。
蘇軾之所以肯寫哀詞相送,是因為自己與李方叔的父親關系不一般,而且這種文體完全是個人情感的表達,不涉及對逝者的公開評價。但當李方叔又提出進一步的要求,懇請他為自己先人撰寫墓志銘時,這就與蘇軾的原則抵觸了。蘇軾看來:墓志銘是對人一生的總結,像史書一樣,是要示之當世、傳之后人的。子孫們為了體現孝心,都希望將先輩們拔高一些,越高大上越好,如果迎合他們,那就是“諛墓”。做人正直,作文也不說假話的蘇軾,不愿意做這樣的事。
蘇軾當即復信回絕:“我理解你的孝心。但我一般不為人寫墓銘、墓志。近日為司馬光作行狀、書墓志,是因為他曾經為我先母寫過墓銘,有來必有往,我不能不回報。其他請托我的人,不管以什么理由,我都一一拒絕。很抱歉無法為你開這個口子,但我想您會理解我的。”回答得有理有據。
執著的李方叔仍然沒有死心,既然墓志不可以,但阡表(刻于墓道石碑上的紀念文字,亦稱墓表)總可以了吧,于是他又寫信來求。蘇軾沒有因為他是老同學的兒子,而且一再請求而放棄自己的邊界。他拒絕道:“阡表與墓志,名異而實同。恕我不能從命,勿怪!勿怪!”為了堵住李方叔的嘴,蘇軾又說:“不僅是銘、志這一類,我不敢寫。就是詩、賦、贊、詠,我也不敢下筆。”不給對方留一點幻想。
連續拒絕李方叔多次后,重情義的蘇軾思前想后,也于心不忍。特別是想到李方叔年紀輕輕就辦這樣的大事,非常不容易,自己應該做點什么,以“少慰孝子之心”。于是派自己的兒子蘇邁,代表蘇氏家人登門吊祭。這樣兩家人的情誼、面子也都照顧到了。
平等交流可以,拔高吹捧不可
蘇軾為人謙和淡泊,不愛慕虛榮。對待晚輩朋友,也是平等相待,從來不愿意他們吹捧自己。
1085年,蘇軾東山再起,后任翰林學士、知制誥,進入權力中心。李方叔也深深地為老師感到榮耀。為表祝賀,他作《金鑾賦》以及《上翰林眉山先生蘇公》長詩,有“惟超然之先生,冠百世而稱杰”“文章鮮儷于古今,德行爭光于日月”“高才映今古,妙學洞天人”“百神懷景福,萬化入鴻鈞”等句。可以說極盡夸獎。
這分明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,在蘇軾看來:“朋友們用華麗的文字夸我,不是愛我,是在害我啊。”因此,收到這些歌功頌德的詩賦后,他沒有感到高興,立即回信批評:“前日所贈高文,雖然極為華麗,但粉飾得太過了。我沒有你的文章說得那樣好。”
蘇軾之所以對李方叔的大肆贊美不感冒,一是由于性格中的謙虛,蘇軾的文章名滿天下,但他認為這不過是“虛名過實”,自己實際上“朽鈍不能副其求”。二是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繩。在朝廷中,他曾因為虛名,屢屢為同僚嫉妒、中傷。因此,蘇軾拒絕張揚,在經歷過烏臺詩案、黃州貶謫后,他更懂得低調的重要。將“百世”“古今”“日月”這些辭藻用在自己身上,不異于將自己樹為引人攻擊的靶子。
有邊界感的友情才能持久。因為這些事情,李方叔對蘇軾更加敬重了。后來雖然發生過蘇軾任主考、自己落第,以及險受蘇軾案牽連的事情,他也始終追隨蘇公。
蘇軾去世后,李方叔哭得很傷心,說:“吾愧不能死知己。至于事師之勤,渠敢以生死為間!”師生之情絕不因生死而斷絕。當時,為蘇公作祭文的人很多,但人們認為數他的最為情真意切:“皇天后土,鑒一生忠義之心;名山大川,還萬古英靈之氣。”
兩人的師友情,經歷住了時間的考驗。


